14.
在屯子里度过的短短几天时日,高振宁见缝插针,从割麦子到捉鱼打鸟,带着姜承錄挨个体验了一遍。这一片的动物比小城多得多,也自由得多,就这样被人们放心地散养在村子里,象征性地围上猪圈羊圈牛圈,也只是为了给它们提供一处夜里睡觉的地方。
姜承錄思来想去,仍颇感不可思议,好奇道:“这样养动物,不会跑掉吗?”
“那不会,”高振宁拉开围栏门,“它们几代都在这里活着,已经给养出了习惯,除非是卖到别的地方,否则从生到死,都是在这儿完成的。”
“它们是把这里,当成家了吧?”姜承錄说。
高振宁想了一想:“算是吧,反正也活不久。牛和马还行,大部分牲口的一生其实都挺短的,一般春天生下来,冬天就该死了。”
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姜承錄正半蹲在地上,捧着一小把草料,喂给一头栗毛小马。小马长得不太结实,腿细,蹄子也薄,牧马的大叔告诉他,它生下来的时候是冬天,很虚弱,腿骨有先天的毛病,不知为什么吃不进母乳。后来寒潮南下,马妈还没撑过去。原以为小马也撑不过冬天,可过了几周,它忽然吃起草来,胃口很大,比马厩里另外两匹小马加起来吃得都多,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。
他下意识看了一眼小马的眼睛,乌黑而圆溜,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波澜。即便高振宁讲着这样的话,即便高振宁抱着它后腿给它修蹄子,它也只是始终平静着,平静地嚼着草料。姜承錄听着齿列摩擦碾压的声音,想:它一定不懂快乐和悲伤是什么意思。
村里还有一只大白鹅,一天到了没个正经事,倒是整日整日地惹是生非,不是去啄那些公鸡母鸡、大鸭子小鸭子的屁股,撵得它们满院子跑,就是守在路边逞它的威风,对着每一个路过行人嘎嘎大叫,所到之处当真是鸡犬不宁。有一回让门从地里回来,那鹅竟不识好歹地抻着脖子追上来,被高振宁掐住后颈子拎起来,扔进一旁的稻田里,这才总算消停下来。
在此之前,姜承錄并不知道这里还有这样多的稻田。他上学时听老师敲着黑板强调南水北麦,又从小在城市长大,大脑里对这两样作物没有概念,田野对他而言完全是陌生的场景。高振宁不让他下水田,说现在天暖和,水里蚂蟥都活跃,会吸人血,怕他贸然下水,会被咬伤。
于是姜承錄坐在田边一块巨石上,有时候看书,有时候看人。来这儿之前他从书店借来一本国文课本,不很难懂,有几篇选录进来的课文,他在韩国时就读到过。他挺喜欢弗罗斯特的那首诗,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,因此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。
不看书的时候,姜承錄会盯着广阔的天地发呆。他见海浪更多,在家乡那边,见麦浪却寥寥无几。他托着腮帮,胳膊肘支在大腿上,看向天边几朵寡淡的云,想象远山的那一端是明亮的海。
大海和天空是无法分割的,海天一色,它们永远是一个整体。但麦田并非如此,纵使麦田一向绵延数里,但再庞大的麦田,也会为小道,树林,田垄与水渠所切割。天高万尺下的人们如此渺小,麦田却不会带给人这样的感受。麦田中的高振宁弯下腰,手上镰刀一钩一拉,那些齐腰的、枝叶饱满,果实壮硕的稻麦便霎时倒下去,潦草地被堆在一旁的空地上。
人站在麦田中,是不会感到渺小的。姜承錄手里无意识地捏着一片叶子,把它翻过来又折过去,想,这麦田几乎是一种永恒的象征了——永恒的安稳,永恒的实在,永恒的收成颇丰。
高振宁把镰刀放下,站在田间远远地挥手,冲他喊道:“小姜——晚上想吃啥?”
姜承錄丢掉叶子,双手拢在嘴边:“锅包肉!”
“什么——?”高振宁没听清。
“我说——!”姜承錄用更大的音量喊回去:“我想吃锅包肉——!”声音迅速传遍了整片田野,害得大家都朝这边瞧过来,笑得友善又暧昧。姜承錄脸皮薄,逃也似的跳下石块,书也忘了拿走,一溜烟跑得没影了。
夜里吃过了饭,姜承錄蹲在一张小板凳上看书。因为高振宁把沙发布拿去洗了,还在屋外头晾着。书是被他丢在外面的那本,失而复得还要多亏高振宁追过来前留了个心眼,顺手给捎了回来。好不容易在路边追上他,自己耳朵还红着,先磕磕巴巴地解释起来,说老乡们人都很好,没有恶意的,是喜欢你,觉得你很可爱,才……
“总之你不要生气,”高振宁支支吾吾半天,小心翼翼地瞄了他一眼,“不行就怪我吧!”
“没有生气呀。”姜承錄接过书。只是有点害羞。他说不出口,只好抿着嘴笑,把这些不像样的小心思一字一句拆分开,咽回肚子里。
这样发了一会儿呆,他思绪不知又飘去何方,半晌回过神来,竟忘了方才读到了哪,只好倒回章首再读一次。书中主人翁站在阳台上仰望,漫天星辰如倾盆大雨,似乎没什么能打扰他享受这静夜。
不经意间他又想起什么似的,从书本里抬起头,问:“宁,你看过星星么?”
“看过啊,”高振宁说,“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他坐在餐桌边上,这个角度下姜承錄要稍微仰起脑袋才能同他对视。
“书里说的呀,书里说,在乡村的晚上,能看到很多星星的。”
高振宁一听乐了,干脆把手上图纸往桌上一撇,也来了兴致:“是有,可多了,你想去看看吗?”
他又眯着眼往窗外望了几秒,下定了决心似的,朝姜承錄伸出左手:“走了小姜,趁现在时辰正好,上弦月一轮升起来,咱俩今天就夜奔去!”
彼时正值夏秋时分,白日仍长于黑夜,高纬度地区又无形中将这一现象夸大,以至于夜里的天也总像没黑透,白昼却来得过分早。路旁灯火寥寥,看不清脚下道路,他二人跑得飞快,两手始终紧紧交握,倒像一对私奔的恋人。
高振宁忽然没头没尾地想,这天黑得慢,却亮的这样快,情人若想风雨兼程地私奔,来不及跑出二三里地,恐怕就要迎来大亮的天光,赤条条地暴露在阳光下,相合的手掌边缘还泛着一点日光金黄。
那是自由的光泽吗?是新生吗?他不知道。
但屯子到底太小,容不得他心猿意马地细想,踩过割净了麦子的田野,拨开一丛丛向日葵,就到了这场夜奔的终点——一片空地,在苞米地的那一边,堆着成堆的干草,小孩子都喜欢到这里来玩,在扎实的干草垛上爬上爬下,玩累了,就直接靠着草堆睡上一觉。
这个夜里的北风难得不太犀利,轻轻悄悄地徘徊在四野,风落在他们肩上,闪烁的星群便落在风上。姜承錄很兴奋,眼睛亮亮,教他如何辨别星座:这边是大小熊座,那边则是鹿豹座……
他正望着乌有中的星空愣神,姜承錄忽地惊喜地叫了一声,抓住他胳膊晃了两下:“宁!有流星,快许愿!”高振宁一个重心不稳,下意识用手撑地,手心剐蹭到一小簇麦茬,没忍住“嘶”了一声,触电般缩回了手来。
姜承錄也被他吓了一跳,意识到自己恐怕是罪魁祸首,顿时慌了神:“宁,没有事吧?对不起对不起——”
高振宁摇摇头,想说没事,就一个口子,放它半个小时不管都该愈合了。
但姜承錄手忙脚乱地抓过他的手掌,很抱歉地看过来,又低垂下眼睫,捏住他两根指头,圆着嘴唇,往他掌心轻轻吹气。那血珠被吹得颤颤巍巍,如一滴新生的泪花,沿着他手腕缓缓滑下去,被姜承錄用拇指抹开了,留下一道深浅不一的红。他微微俯身,去寻他的视线,月光下的姜承錄有一对湿漉漉的眼睛,像他在梦中才见过的样子。
高振宁怔怔地望着,竟有几分恍惚了。他头顶万里晴空无云,星轨清晰可见,却只觉心中擂鼓阵阵,有如雷霆万钧。
15.
当然也有镇上的工作要处理,考虑到下半年底要筹备过年,工期比上半年只紧不松,走前高振宁在单位留了个两个号码做备案,免得到时候联系不上。说到底还要感谢高振宁他爹妈颇有先见之明,早早在家里安上了座机,方便又省事,叫他不至于对接个工作还要跑到村头去。
座机安到家里,多数时候还是利大于弊,只偶尔那么几次,跟他这边沟通项目的是个愣头青,一句话讲三遍还是一知半解,气得高振宁忍不住冲着话筒大喊大叫:“我告诉你了!标高!路面标高返下去三十公分!这么难理解吗?”
姜承錄这边正看到文章高潮部分,被这唐突的喧闹打断,很有些不满地瞪视一眼,那边顿时偃旗息鼓,倒是挽救了电话那头的打工仔。
然后姜承錄又会重新低下头去,把方才没写完的那条批注补全。未干的墨水蹭到他手掌侧面,那些字因而变得有些模糊,像长出了细细密密的绒毛。
16.
离开屯子前的最后一天,高振宁说要带他到山上去。兴安岭近些年来管得严了,不再像过去那样随便进出。但总归还有那么几座小山包和密匝匝的林地,这片大地从来是不乏生命的痕迹的。
准备工作不甚繁琐,毕竟不是真进到深山老林,长袖长裤的作用反倒最大——至少能防住无处不在的蚂蚁。高振宁还考虑过要不要带上家里那杆气枪,思索再三,到底没有,只是拿出来给姜承錄看了一眼,说打鸟可以用到,不过我不爱用。
姜承錄愣了一下:“噢噢,我见过的,之前。”但打的不是鸟,是人。
后半句话被他省略掉了,宁没必要知道这些,他想。那样的场景,他也只见过一次,是他还很年幼,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的时候。等他长大到足够明白这些时,就已经到这边来了。
山足够平缓,已有许多人到过的痕迹,落叶与草茎之间若隐若现着一条小道。山风缓慢地刮着,像老山正不疾不徐的呼吸。姜承錄深吸一口气,隐隐从空气中闻出一缕清冽的甜。
这样走着,高振宁忽然停了脚步,回头冲他做了个手势,是噤声的意思。而后轻手轻脚地摸回去,像魔术师的揭幕表演那样,拨开一大丛厚重的垂藤,两具修长身体浮现在大片的绿之间:相抵的角,温和的眼,光亮的皮毛,以及纤长有力的腿——两头鹿的身姿在叶片间影影绰绰,带起一阵沙沙作响。
“它们在打架吗?”姜承錄凑过去,跟高振宁悄悄咬耳朵。
高振宁压低声音,小声笑道:“它俩是闹着玩呢。”
越往林深处走,越能听见什么东西正细微地,持续不断地响着。姜承錄以为是鸟,下意识抬头望天,视线给枝叶挡了个遍,只隐约瞥见一个飒飒的影子,羽翼宽大透亮,但十足地安静,甚至听不见翅膀扇动的声音,徒留树叶瑟瑟抖动。
于是姜承錄恍然大悟:那是风的声音,风过林梢,并不只有沙沙声响,还有像这样悠长、尖锐、连绵的回响,并长年累月地在这山野中久久回荡着。
风声鹤唳。他想到,但在中文语境里似乎不是好词,至少不该被用在这片树林。姜承錄几乎感到讶异了:从前他未曾踏入过任何一片丛林,因而深信达尔文法则,以为山林深邃而狂暴,一切必得遵循弱肉强食,生长在此处的动物,自然也须日日夜夜草木皆兵、刀光剑影地活着。
然而这山却是平和的:植被高耸而并不阴森,山风呼啸而并不凌厉,那顶天立地的巨树之上竟当真盘旋着高振宁曾说过的白雕海东青,重垂的藤与盘虬卧龙的根交错,背后是两头交叠前蹄的鹿,睁着两双温驯的眼,张皇地蹭过彼此的脖颈。有一个瞬间姜承錄忽然意识到:这些生灵原来是这样活在这片大地上的——会嬉闹,会做梦,会爱。
他们出发时便不算太早,这档口山雾渐浓,已隐隐有了黄昏的模样。姜承錄数不清他们在这山上拐了几个弯,又走出了几里地,那些高耸的树仿佛都是一个样子,叫人辨不出哪一条是来时走过的路。然而高振宁成竹在胸地走着,大有一副势不可挡之势,横冲直撞地走了一阵,远处树干间稀薄的光点逐渐明晰,直到天地重回一片旷然。
姜承錄深感不可思议:“宁,在这种地方,你也知道路的,哦?”
“其实我也不知道,”高振宁一五一十地答,笑得有点傻,“可能是直觉吧……不过反正这林子也不大,只要一直往前走,总是能走出去的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