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

平旷的田野总是让他感到某种冥冥中早已注定的命运。

高振宁不知道自己在这一溜光秃秃的田梗上站了多久,回过神来,天已有些发暗——黄昏到底是一日较一日来得更早了。秋天就要过去了。

他下意识深深吸气,闻见空气里弥漫着的清冽的甜味:这是深秋已逐渐远去,寒冬却还没有到来时,黑龙江的空气独有的味道。前一季度的农事迎来尾声,谷物都被挪到另一处空地晾晒,干草也早早打碎了存好,给牲畜们留作冬天的口粮。新种子刚刚播种下去,要在地底睡过整整一个冬季,才会在春天探出头来。整片田野因而只剩下没割净的麦茬子,是一片空荡荡的荒凉。

不远处的一丛麦茬忽然细微地动了动,高振宁被这响动吸引,眯起眼睛看,一只三花小猫从里头钻了出来。小小的一只,脖子上没有项圈,皮毛也灰突突的,大概是流浪猫。

小三花猫对人的目光不太敏锐,仍在田间跑着跳着,灵巧得很,可惜当下不是夏季,没有蝴蝶可以给它扑着玩。

跑了一会儿,它像是累了,收敛了身姿,慢悠悠地踱起步子来,长尾巴拖在后边一扫一扫,很高兴的样子,并不清楚它面前有一个怎样的冬天在等待着。

实际上他们这儿的流浪狗更多,流浪猫着实少见,因为流浪狗至少可以留下来看门,流浪猫却总是神出鬼没。你给狗喂一根骨头,第二天再见着,它还在原处傻傻等着,亲昵地冲你摇一摇尾巴;流浪猫就不一样了,流浪猫永远是潇潇洒洒,了无牵挂的,这几天你在池塘边常看见它,过了两天就变成了田里、树林里、菜园里,再过两天,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

跑到哪里去都无所谓,冬天一来,这些流浪的,无家可归的动物就都冻死了。

他把姜承錄带回来的时候也是冬天,因此被相熟的同事揶揄:高老板,你可想清楚,捡人可不像可怜小猫小狗,随随便便捡回来就能养着……你倒也是心大,到时候人家里人找上门来,说你诱拐未成年,你能给解释得真亮儿的吗?

那时候高振宁也发愁,以为在这一整件事里头首先需要他应付的,应当就是这样的问题。但姜承錄问他:为什么要给他家里人交代?他却不知道该回答什么好了。

姜承錄过去的那些事情,他有猜过,但没有问过,就像姜承錄从不曾问过他在沈阳度过的那些日子。也许是出于某种不消说的默契,也许是姜承錄根本不知道还有沈阳这样一座城市。姜承錄到这边的时日太短了,去过的地方也太少,记忆里的雪尽是洁白的,不知道大工业城的冬天还会下起灰色的雪。

那他呢?高振宁茫然地望着眼前飘摇的树叶。他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子的?姜承錄说,他小时候常到海边去玩,海又是什么样子的?在他的家乡那边,也会下起茫茫的雪吗?

有很多个夜里高振宁想要问出口,翻来覆去,思来想去,到底没有。

他又想到姜承錄中午离开时倔强的背影,他想,大部分时候姜承錄都是聪明的,但在一些事情上仍会犯傻。这时候高振宁想通了一件事:傻人有傻福,傻不是问题;姜承錄是很聪明的,聪明人犯傻,更不是问题。

但或许福本并不该在他这里。

忽地他头顶炸起一声惊雷,惊得他猛然回过神来,阴沉沉的云翳在天上挂了小一天,细蒙蒙的雨丝终于簌簌地从天而降。那三花小猫三两步蹿到树下,身子徒劳地抖了一抖,没能抖干一身湿透的皮毛。

高振宁在这细雨中又站了一阵,雨丝落在身上,害他也变成一只狼狈的落水狗。良久,他咬咬牙,甩掉外套披在头上,冲到那棵大树跟前,一把把小猫抄在手里,风风火火地往镇子东边跑去。

 

 

20.

到底是没直接敢回去,先去一趟书店买书,顺便把小三花丢给了老板——他家的小女儿一直想要一只小猫,把猫交给他们来养,也算是两全其美。

以往他们拌了嘴,一宿之内必定和好:因为姜承錄坚持吵不能过夜,而本来也没有那么多好吵的事情。但这次没有。高振宁在书店等到雨停,躲在单位呆了足足三天,像他刚到这边来的时候,日日两点一线,仿佛除去吃饭睡觉和上班,便再没有其他事情好做。

第四天他老板终于忍无可忍,揪着他耳朵要他痛快滚回家,他们单位一个矿业公司,连续三年保持着零伤亡的优良记录,本已是实属不易,他才不想哪天早上过来看见高振宁死在工位上。没能保持记录事小,审图的活还得专门外包给其他公司,得不偿失,白白花出去不少银子。

镇子拢共那么大点地方,人人抬头不见低头见,他那点不对劲早被猜了个七七八八。他老板推着他出门,临走前点起一支烟,拍了拍他肩膀。“两口子过日子嘛,得包容点儿,”老板悠悠地讲:“哪有舌头不碰牙的?”

说完,不等他开口解释,公司大门被嘭地一声甩上,留下高振宁一人呆在原地,说不出话了。

又在镇子里兜兜转转到傍晚,天已昏沉下去,只剩下远处一小片稀薄的余晖。高振宁溜进家门,下意识要去摸灯的开关,手还没抬起来,人先愣住了——灯开着。姜承錄已经回来了,看样子还在备课,听见门口动静,才缓缓抬起头来。

姜承錄放下笔,手肘撑在桌上,手掌托住下巴:“宁,回来咯。”

“啊,那什么,”高振宁眼神乱飘好半天,语无伦次道:“你那个……今晚没安排晚修?”

姜承錄被他这幅样子逗得好笑:“今天,是周五呀?”

“啊?哦,那倒,那倒也是……”

他赶着空气再次沉默下去,而手上的纸袋提绳被他捏折之前僵硬地一转身,同手同脚地往屋里钻,人没走出两步远,姜承錄的声音从背后追过来:“宁,还在生气么?”

“没有没有没有,”高振宁又飞速转回来,忙不迭摆手:“哪能啊?为什么生气?没有这回事……”

“可是,”姜承錄说,“我有生气喔?”

“宁。”他直起一点身子,手扶在膝盖。“在绥芬河的那天,我其实没有想过,会遇到你的。”

高振宁闭了闭眼,觉得自己快把手里的袋子捏烂了。

但他听见姜承錄说:“你跟我说话的时候,还有在车上的时候,我都在想,如果你不是好人,如果你不是好人,我就把你打一顿然后跑掉……我在韩国的时候,也学过跆拳道的。”

“可是,宁,是很好的人,很好很好的。”

“宁做了很多事情,因为我,我知道的。”他像是担心自己会表意不清,一点一点地遣词造句,讲得很缓慢,并少有地意识到语言文字也有像此刻这样苍白无力的时候。

“所以我——”姜承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他没有说出后半句,但高振宁的眼神说,他听懂了。

这是姜承錄或许永远也不会告诉高振宁的事情之一。他看很多书,十岁的时候就读完了《傲慢与偏见》,知道简·奥斯汀说过有钱的单身男人总要娶位太太,知道这样的交易并不罕见:一些人付出金钱和一点时间,另一些人则回报以情感,性,后代和更多东西。

某一刻他几乎做好了这样的准备:在火车上,或者别的什么时候,他想过了,随便哪种命运降临在他头上,随便哪一种。

但高振宁似乎什么也不为,以上这些也没有发生。高振宁甚至无所谓他做不做家务:他做出夹生的土豆和古怪的丸子,煮面条忘了时间,最后糊了一锅底,高振宁却说,家里灶台有点年头了,确实不太好用——有没有烫到?

他只能摇头,控制不住地背过身去,好藏住发烫的脸颊,还有耳骨中轰鸣的,颤动的心跳声,想,所以他到底还是被烫伤了。

他从回忆中走出来,高振宁仍维持着原先的姿势,他决定要解救他手上那个可怜的袋子。

“但如果,”姜承錄伸手捏住他食指第二根指节,接着说,“如果,宁只把我当成必须要养在玻璃后面的玫瑰花的话,我还是可以跟你打一架喔?”

“宁好像总是会忘掉,”他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他:“明明,宁已经,不是一个人咯。”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